葫蘆島水泵廠有限公司產品制造、檢驗的標準
1.1 產品制造的技術要求
本單位生產多級離心泵采用的標準規定的技術要求符合GB/T5657-1995《離心泵技術要求(Ⅲ類)》,該標準等效采用行業標準ISO9908-1993《離心泵技術條件-Ⅲ類》。
1.1.1 靜平衡
泵的葉輪應做靜平衡試驗靜平衡精度不低于GB5657附錄A中的G6.3級。
1.1.2 振動和噪聲
振動和噪聲指標符合JB/T8097-95《泵的振動測量與評價方法》和JB/T8098-95《泵的噪聲測量與評價方法》的C級規定,該兩項標準分別等效采用通用標準ISO2372-74和ISO3746-79(E),泵的振動應按照GB10889中4.3條規定工況點上進行測量。
1.1.3 材料
泵的材料選用應符合GB5567中的2.3條規定?! ?/span>
1.2 產品的試驗方法
規定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符合GB3216-89《離心泵、混流泵、軸流泵和旋渦泵試驗方法》,該標準等效采用通用標準ISO2548-73(E)和ISO3555-77(E)。
1.2.1 材料試驗
材料檢驗應符合GB5657中的規定。
1.2.2 水靜壓試驗
承壓零件應按GB5657中的4.2條規定進行水壓強度試驗。
1.2.3 泵的運轉試驗
泵的運轉試驗應符合GB3216中的規定。
1.2.4 性能試驗
水力性能試驗應按GB3216的規定進行,測量精度和性能偏差應符合GB3216中的C級規定;規定的效率和汽蝕余量指標達到或接近GB/T13007-91《離心泵效率》和GB/T13006-91《離心泵、混流泵和軸流泵汽蝕余量》規定值,泵的效率和汽蝕余量與國內同類產品相比具有一定的先進性。
1.2.5 振動測量
泵的振動測量方法應符合GB10889中的C級規定。
1.2.6 噪聲測量
泵的噪聲的測量方法應符合GB10889中的C級規定?! ?/span>
1.3檢驗規則
泵的檢驗分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。
1.3.1 型式檢驗
1.3.1.1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進行型式檢驗:
a)新產品試制的樣機;
b)由于設計或者工藝變更,引起某些特性變化時;
1.3.1.2 型式檢驗的內容
型式檢驗的內容:運轉試驗、性能試驗、汽蝕試驗、噪聲試驗和振動試驗。
1.3.2.1 出廠檢驗內容
出廠檢驗內容:檢查泵工作范圍內的揚程、流量、轉速、軸功率和效率。
1.3.3 泵的最終檢驗
每臺泵由檢驗部門按照產品供貨、成套范圍的正確性和裝箱資料的齊全性進行檢查,發給產品質量合格證后方可出廠。